对于在正宗楚辞中出现的大量罕见字,我认为我们不认识它们是正常的,从实用角度讲也是不必要认识的。
先来看成文之时代。楚辞中大量篇目成文较早,而先秦尚是汉语文渐成型之时,大量用法对于我们而言是第一次。字的使用也不例外。须知,早先并无人规范汉字,且时常出于某种目的来造字以适应表达需要,其成字逻辑近似于鲁迅先生所自造之“猹”字。随着人们活动范围之扩大,思维渐渐活跃,造字亦越来越多。然而汉语是单音节成词,一音(义)一字,一字一词,因而形成的音形义对应关系决定了必须造出大量的字以表达不同的意义。即使一音多字,在书面使用时并不会造成太多麻烦,以至于纵使语言依其变异规律历时变化,文字亦能永葆先秦口语原貌流传至今。问题在于,当我们的口语中再无原先的那些东西时,那些繁复难以识记表意不表音(或不再表音)的文字怕是毫无实际意义了。简单地说,当造字用字的权利从少数人转移至大众之时,也就是文字简化,回归口语之时。近代“我手写我口”的主张正是传达了这种呼声。至于新的造字逻辑我后面会谈。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方言问题。楚文化不同于中原文化,在翻译楚辞时我们常看到的楚国方言便是这种情况。由于在地理上距中原核心文化区较远,一般只有上层士人通中原语言,大众则多操方言。并且在楚国历史上曾有一段与越人的大融合时期,受南方越人文化的影响,其文化也多有一些非汉语即越语(侗台)色彩。这些内容若仍要以汉字表示恐怕是过于为难汉字了,最极端的情况大概就会像《越人歌》之音译版那样。
第三要注意的是这些字的用途。除了之前所说的音形义关系由于语言本身发生音变而被破坏之外,世界所发生的变化直接造成了义的废弃。那些芳草名称的使用,多少带有一些宗教的、神秘的、热烈的因素。宗教,上古楚地的信仰,同其他任何宗教一样,有一套规范了的仪式。这些芳草名称(音形)均可被看作是仪式的一部分。这是纯粹理性的中原文化所不具备的。至于汉朝,楚文化的自我意识淡化消解之后,它们都为中原文化所同化,而不复存在了,这也是义的丧失。
当下,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处境。随着现代化的深入,谁还能轻易说出“亭台楼阁”的区别?谁又能准确指明“跳跃奔走”的不同?这不是文化水平的下降,而是文化语境的缺失。与之相对应的是白话正统地位的确立。现代白话与以文言文为代表的先秦口语有许多不同,其中一点是现代白话的词法。现代汉语词的主体是双音节词,即二字词。显然,几乎所有二字词都是由古汉语中两个分别有着各自意义的单字词构成,其意义得到了扩充与丰富,以此来适应日益复杂的近现代世界,这是简单质朴的古代世界的语词所不能做到的。无法想象我们还要运用造字五法为现代世界每一件新事物命名。假设古人使用三万字,所能表达之物不过三万左右。如今我们使用仅只三千,所能表达的事物便可达千万之巨(理想状态),这显然是了不起的飞跃。而我们所做不过是合成而已。这样一来,那些难字怪字偏字便再无存在必要了。
最末,诸君是否已隐约感受到语法的崩坏?一场巨大的革命也许正在悄无声息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