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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诸君,看到这个标题,你一定能想起什么。此书作者刘教授强调说,目前通行的哲学有诸多不合理之处,而他通过大量的阅读思考,努力总结出自己的哲学体系,作出了学术上的创新,写就了这部著作。然而,“哲学”、“超越”,种种字眼散发着高冷的气息,教人望而生畏,难以接近。有理由相信诸君之中的大部分都没有认真对待过这一席话,真正读了这本书的恐怕更少,翻开它看了几页后能读到后记的恐怕少之又少。书自身的缺点造成的限制或许存在,但我今天在此重新提起它,不知是否重新唤起了诸君的好奇心。诸君,我来宣布一个消息:我读了这本书,现在正要将其中的一些核心观点展示如下。这不是提供一个不劳而获的机会,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自己思考;这也不是对刘教授的著作作一个定评,因为读者和作者都有可能犯错,而我,只能表达出我个人目前的观点。我这样做,只为了引起诸君的思考,说出自己的想法。如果能做到这一点,甚至反馈给我们,这对于我们而言便是莫大的欣慰。
诸君,现在让我们慢慢走进去。
这是一部真正的哲学著作吗?
是,又不是。我知道这个回答很讨厌,但实际上它很有趣,请允许我暂时不作解释。
写这部著作的目的是什么?
不仅仅是目前,自哲学作为一种学术的诞生之日起,学术界对于哲学的研究就处于一种混乱之中。这种乱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对哲学术语的糟糕运用导致的,这尤其体现在一词多义的现象上。作者在此书中明确提出,要将“单义化(Monosemierung)”作为基本的研究方法,将曾经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用清晰明确的语言讲清楚。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作者搭建起了自己的哲学体系。由于其新的哲学避免了以往哲学的种种误区,是“哲学研究科学化的大胆尝试”(封底;此处标页码,下同),即“使理论科学成为真正的、名副其实的理论科学”(前4),使“超越”一词的意味体现出来。可以感受到,单义化的方法贯穿此书始终,我们能认识到其独特价值,甚至未来也可以将其运用到我们的学术活动中。书中观点的大致说明
限于本文的篇幅和此书的篇幅,恕我不能面面俱到,我只能列出一些我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比较重要的内容的概括。虽然不能作其内在逻辑的完整演绎,但也希望凭借这些只言片语描出的大致骨架,使诸君想象到其中血肉。(写完之后发现这部分有些太长了,没有耐心的话可以翻快点。)
绪论
人类知识不断积累,完全的把握似乎已经不可能,但是完全穷尽是不必要的。人类的知识分为三大类:“实际知识、实证科学知识和理论科学即哲学知识”(2、3),当然,作者在这分类下还作了细分。我们只需注意,哲学的问题是有限的,它研究的是“最深刻、最全面、概括程度最高的问题”,把握了哲学,就能够“从宏观上内在地把握知识整体”(9),有助于解决哲学自身的问题、实证科学的研究,为人类未来指明方向(21)。为此,我们需要将哲学科学化,即必须使其科学、准确,逻辑严密不矛盾,术语单义(24、25)。存在论
首先作者强调了哲学中的根本问题“ontology”应该翻译为“存在论”。对于这个问题,作者认为应该跳出非物质即精神的一元论(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二分法),提出一种“四元存在论”,即我们的世界分为四个层次:对象世界、符号世界、思想世界和想象力世界(49)。对于人类,符号世界(语言文字等)是尤其重要的,多多少少起到一种“桥梁”的作用。在此,为了明确各个层次之间的关系,作者指出了三类语词与三类词义:专名有外延义和字面义,类名有外延义、内涵义和字面义,哲学术语有内涵义和字面义(70)。三种词义与三个基本层次基本上相互对应。
通过区分词义——指出每一种用法属于何种层次何种词义,作者解决了历史上“个别—一般”、“名—实”的问题,批判了西方的心理主义传统。具体过程这里就不演示了,然而确实给人豁然开朗之感。
符号论
这一章是接着存在论的逻辑引出的。可以说符号相关的观点是理解这种哲学的关键,存在论以及后面的认识论多少像是由有关符号的观点生发出来的。因为人类的思想离不开符号,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讨论符号问题。作者认为,人类建立了语言符号系统,通过区分词类,明确其基础在于“命名”(106),这一过程遵循“区别原则”和“省力原则”(111)。事实上,一些方法性的说明其实在上一章就已经出现过了。这里又有意识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批判了“摹状词组理论”、“概念”一词和一些“悖论”。
以悖论为例,我们所知的悖论之中,最有名的也许当属“罗素悖论”,它表述为“一切不是自身分子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作者认为,“集合的集合”等于说“类名的类名”,然而“‘类名’这个词并不是一个类名,而是一个哲学术语即理论属于,即‘类名’这个词并不属于它自己的外延当中,而是属于‘哲学术语’这个词的外延”(130、131)。产生这种错误是因为没有区分类名和哲学术语以及四个基本层次。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区分的价值。应该说,这种方法的成功应用不是偶然的,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具有普遍性。
对于词语造成的问题,作者指出了一词多义的现象,并讨论了通过翻译使科学术语单义化、精确化的可能。
认识论
认识论一章可以说是全书哲学讨论的归结之处。作者提出了新的认识论,“其核心是严格区分开感知和认识、感知主客体与认识主客体,严格区分开认识的客体及规律与认识的结果(其中包括定律),并进而提出和讨论人类的认识客体最终应当是五类规律”(149)。其中“感知客体”为“对象世界”,“认识客体”为“规律”,即“普遍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157)作者反对将“规律”视作支配的力量,强调它只能为“认识客体”,人要在此确定主动的认识者地位。(159)“感知主体”可以是“人类个体”,“认识主体”只能是“人类整体”。(162)
由于符号世界和思想世界是认识的前提(161),则认识必将涉及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我们认识规律要求的关系是普遍事物的,而普遍事物是人类的概括、分类、命名活动的结果,换言之,人类认识的普遍性来源于“类”地思考,这可以认为是我们认识的合法性来源。(180)
作者抓住“感知”和“认识”的区别,区分了浅层因果关系和深层因果关系(198、199);将因果与概率均视作认识工具,“普遍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不等于“因果关系”(202);区分了不可认识和不可感知(200);说明了感知结果不存在真假,只有可靠与否,而对于感知结果的描述才有真假之说(221),而只有认识结果才有对错,正确认识“一方面要和感知结果相一致,另一方面也要符合使用语言文字符号进行正确的内涵逻辑推理的要求”(223)。
其中,作者特别分析了逻辑学的问题,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观点,区分了“主要涉及连词、量词等一些虚词的使用及推理的问题”的“形式逻辑”和“主要涉及实词的内涵义即理性意义之间的推理问题”的“内涵逻辑”(207),指出哲学研究核心领域是内涵逻辑推理问题(208、214)。作者曾经断言“人类所能够提出有意义、有研究价值的理论科学问题即哲学问题最终是有限的,因此,理论科学研究即哲学研究最终应当是有限的”,且“所有的哲学问题最终可以获得全面而完善的解决”(9),当时或许不好理解。现在看来这是因为,“哲学是研究少数的但是最基本的事实,其内涵逻辑推理的链条因此是有限的、有尽头的”(209)。事实上,本书到目前为止所做的工作正是在理清我们哲学的表达中内涵逻辑推理的问题。
另外,“从哲学角度研究人类社会的特点需要从研究文化和对文化的分类入手”(227),因此作者区分了“物质、制度、精神”三类文化并说明了其相互关系。
最后,作者补充了对认识客体的描述,认定我们认识的客体是五类规律:自然规律、文化社会规律、认识规律(即内涵逻辑推理规律)、道德规律、审美规律。后三类可统称为心理规律或者精神规律。(237)如此,作者划定了人类全部认识的范围,并指明了其哲学核心领域研究成果运用于外围领域的方向与可能。
我的评价
首先,必须承认这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完整读下来需要相当的努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内容有多么艰深复杂。以我的经验判断,这本书所表达的观点是很容易理解的,之所以这样难懂,与书的写法——或者更直接一点——写作技巧有关。完全可以感受到写作时作者企图覆盖所有值得注意的问题并将它们结合成一个牢固体系的雄心壮志,然而事实是,各个部分看上去有点散了,有些内容几乎给人一种离题的错觉。虽然我们能时常看到作者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重复着类似的表述,但我们终究很难反应过来这是一种体系的暗示。就我个人而言,我经常需要回想为什么作者要写这部分内容,它和前面提出的理论的关系是怎样。其实,这类问题只有在看到书的三分之一以后才慢慢明朗起来,三分之二开始才能大致把握作者的意图。也许有时候适当调整一下详略,调换某些章节的顺序可以使全书的内在逻辑更为清晰。
当然,在众多哲学书中,写得一般却有着闪光思想的著作并不在少数。虽然理解起来费了点劲,我们的讨论还是要回到哲学书的生命——其思想上来。正如我之前所述,作者以符号论为重心提出的“层次”、“分类”的方法、“单义化”方法及其在使哲学科学化努力中的实践是很有学术价值的,我将其视作我读此书的最大收获。然而,就“哲学科学化”以至于这本书的全局,我还是持有不同的看法。
从小问题说起。
正如作者在书末承认的,关于四个层次的划分多少有些主观任意性。但关键在于,很难认为这是一种存在论(本体论),因为“本体”、“存在”这类概念多少包含着一种融合时间、空间、历史、现实等等使世界统一的假定。不仅如此,我们处处可以看到作者在回避“二”这个数字。可以说作者对“二元”结构深恶痛绝,简直成为一种执念。(215)这对于打破形而上的迷信固然是有好处,但有时候反过来却也给不出充足的理由。例如“物质、制度、精神”文化“三”分。分类本身是有道理的,然而没说明这样分类的意义何在,显得“制度”很鸡肋。虽然作者说三者之间不是简单的决定关系,而是相互影响,但即便说成物质是基础,制度、精神和它有着辩证关系也没有什么实质影响。(229、232)“制度”固然重要,但要单独提出“制度”,必然要说明它与“精神”有何种区别的必要,显然这里对“制度”的描述很多,但自身的论证(即证明)太无力了。(235、236)事实上,作者在其博客中反倒把这个问题解释得稍微清楚一些,然而还是缺少决定性的理由。
另外,在一开始划分层次时作者对于唯物主义的态度中可以发现作者对于“唯物主义”的理解似乎过于教条和机械化(92),产生了较大偏差,完全看不到辩证地转化的可能,这或许受到了作者过于依赖于语词的研究方法的影响。但联系到作者的整一套理论观点(包括在其他地方发表的),我们便得知作者其实是在有意地排斥作为一种思维方法的“辩证法”。
然而事实上作者对于“辩证法”的理解是很庸俗的,大致已将其等同于“一分为二”造成的观点混乱和主观随意,而且也把“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中的“分”和“对事物进行分类”中的“分”混同起来(“二元”和“二分”)。我承认我们在历史上已经吃过庸俗辩证法的苦,而恢复其真正面貌才是我们的任务。“二”的划分不全是人的主观行为,作为一种我们世界的基本事实它固然有其神秘的色彩,但绝对不能将其全盘否定,毕竟这种朴素直观的看法在日常生活中、在理论实践中、在从古至今认识的过程中终究获得了普遍一般的地位。然而退一步讲,作者只需将其理解为一种“定律”而非客观实在的“规律”,就不必过于纠结于此。
方式类似地,作者在对一些观点进行批判的时候,似乎没有注意到,那些观点中许多都是陈旧的、过时的、早已被学术界清算的(如索绪尔),而对近年来很多新的看法视而不见。这严重影响了论证的说服力。
还有一个令人吃惊的地方是,作者在书中竟然讨论了宇宙大爆炸和量子力学。先不提作为非专业人士能够对这一问题把握到什么程度,将具体的自然科学问题当作哲学上的问题来讨论在方法上真的是可行的吗?虽然作者已经有了“哲学存在论显然不应当等同于自然观”(91)的自觉,但还是在同一页书中犯了错,这算是一个小小的遗憾。在这方面,作者似乎对于稍涉专业的知识了解有限,本来这无可厚非,但提到的时候则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详略失当,似与本书离题万里,沦为一般性的介绍。可以理解这是一种“体系”化的努力,但终究有些失误,使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一部零碎的针对各种问题的观点集,虽然现在我们已经懂得事实并非如此。
接下来要谈大的问题,也是贯穿我阅读过程始终的根本性问题,即:这是一部真正的哲学著作吗?
我们当然可以说它是,理由也是相当充分。它讨论的的确是哲学,这些都是作者的哲学观点,它甚至也涉及了历史上的哲学,强调了哲学科学化的努力,更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存在论、符号论、认识论都是哲学中的问题,没有理由说这本书与哲学无关。
但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而且问题恰恰就出现在“哲学科学化”上面。
作者在书的增订版后记中写道,有读者认为这本书把哲学写得“太清晰”了,缺少“向形而上的渴求”、“超越自己的那种智慧”。我的感受也类似。我初读此书时曾在书中努力寻找对人类生存的关怀,却只能找到将一切当作科学研究的对象的冷漠。然而在“哲学科学化”的背景下,在“哲学研究核心领域”之中,除此之外的内容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只能产生“科学”,而不可能是“哲学”。
相信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作者的这种“哲学”其实就是我们当下常常提到的“元哲学”。在这里,我摘取了李振伦的《元理论与元哲学》一文中的部分段落,供参考比较。
元哲学这个概念最初是由追随当代英美分析学派思想传统的一些哲学家提出,用来概括这个学派的研究宗旨及其“一系列革命性思想”的一个新概念。分析学派的创始人是一些具有数理和逻辑知识修养的哲学家,如罗素、维特根斯坦,他们认为传统哲学的命题和论证方法笨拙、混乱、模糊不清,缺乏应有的明晰性和准确性,这是经常引起种种分歧和困难的根源,因此有必要把现代逻辑分析方法引入哲学,以澄清长期争论不休的哲学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的研究遵循的还是这样一条路线。又有:
本文认为,元哲学是以哲学理论为对象理论的元理论。元理论本身属于一般科学层次;元理论研究本身属于一种科学分析和科学考察行为,因此也可以说,元哲学是对哲学理论的一种科学研究。元哲学的基本任务是:分析和研究哲学理论的论证结构,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构成方式,定义和证明方法,提高哲学论证的明晰性,推进哲学研究的精密化和严格化;并通过明晰理论的结构,析出哲学论证所依赖的最高前提,推进哲学基本问题深化发展,预示哲学“转向”的前景、趋势和可能性。这与本书作者的努力基本一致,特别体现在关于内涵逻辑推理的部分内容上。由此可见,作者“哲学科学化”的努力作为一种“哲学”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因为“研究哲学”和“哲学(爱智)活动”有着巨大的差别。对于这种“分析学派的元哲学”的失误在此就不详细介绍了,如果有兴趣可以参看所引之全文。
因此,我们同样有理由说作者的这一本书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哲学。然而这毕竟不是作者思想的全部。根据我的推测,如果要寻找传统哲学的一些问题的解答,或者是其他一些偏向实证科学的哲学讨论,可能要等待作者尚未写成的《哲学研究外围领域新探》一书。但是就目前看来,很难想象这本书会遇到怎样的困难。现在我们也只能等待它的真正问世了。
补充说明
本文的写作参考了一些资料,大多在文中已经提及。由于本文不是正式的作品,参考的资料就不详细列出了。由于限于本人水平,对作者一些观点的评价可能不很正确。但是必须说明,“观点不同”和“理解错误”是有区别的。总体我们有着欢迎讨论的态度,如此学术方能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