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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聊斋》如此受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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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清人蒲松龄录《聊斋》成书已有二百多年了,可《聊斋》却仍为人所津津乐道,说它是文学史上一大作也不为过。我们知道,一部作品要能打动人,一方面可以是反映现实,另一方面则可以是表达愿望。由此看来,《聊斋》之所以受人欢迎,无非是在上述两方面有所长,与受众亲近。

从内容上来说,《聊斋》故事主要可分为爱情、友情、社会、道德几大类,其核心基本都与人有关。爱情、友情,人之常情,一个正常人绝对是可以理解且无法拒绝的。社会、道德,众人之常情,是社会性的人类所必需的。这样的题材贴近生活,有血有肉,而不像是高高在上的“作文”。从这个角度来写,便是良好的基础,在这基础之上,人们可以广泛地接受,正如接受现实一样。

要使《聊斋》成为佳作,显然仅凭贴近群众是不够的,因为这样只能使其成为红极一时的市井之作,不得流传至今。而它在人们心目中之所以经久不衰,关键是在于它满足了受众的某种心理和它表达了人们的某种愿望。以当时的眼光来看,即使是以现在的眼光,这部书也是一大创新。在奉行孔夫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封建社会,能有一部如此集中描写“怪力乱神”的佳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可以说它满足的是人们创新猎奇的心理。

更进一步,作者笔下的鬼神究竟是什么样的角色?是恐怖、暴力的吗?完全不是。鬼与人可以有美好的爱情、友情,他们有善心、有感情。这里的鬼神反而是美好的象征。这样的描写,是对传统认知的一大颠覆。人类文明程度还并未高到那种水平,因此即使是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这样的故事仍然是有吸引力的。

按照之前对佳作的定义,作者在创作时一定是怀着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心理,结果就是令作品道出了人们的心声。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我们可以把思路逆转一下,问作者为什么要将鬼写得那么好。这当然是因为人并非是绝对善良的。作者对人很失望,其实也就是反映出当时人们对社会的失望。既然人不可靠,还不如换作鬼呢。于是鬼的世界便成了人的世界的逃避。正是如此,郭沫若才会如此评价本书:“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剌贪剌虐入骨三分。”

至此,我想可以总结《聊斋》一书的价值了。它同时具有了故事性、文学性、社会性,因此,同时面向了不同的人群,同时满足了不同的需求,它实质上是贴近并打动了所有人,最终直至今日它仍然如此受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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